法律主体资格终止:公司注销后,其法人地位消失,不再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不能再以公司名义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如签订合同、开展业务等,从法律层面上彻底结束公司的运营。
清理资产与债务:通过清算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理和处置,用于清偿债务。若有剩余资产,则按法定程序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明确和解决公司的财务问题。
终止税务等义务:公司的税务、社保等相关登记一并注销,不再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和社保缴纳责任,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相关法律关系终结。
消除潜在风险:如果公司存在未处理的法律纠纷、债务问题或其他潜在风险,注销后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些问题对股东或相关人员造成进一步的影响。
普通注销流程
成立清算组: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
发布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信息,同时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依法通过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 45 日。
开展清算活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业务,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等。
分配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按规定分配公司财产。
制作清算报告: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报相关部门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注销登记:分别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企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涉及海关报关等相关业务的公司,还需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等事宜。
简易注销流程: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可适用简易注销。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相关平台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示期为 20 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企业应在公示期满之日起 20 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简易注销登记。